皖司许可〔2026〕12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大皖律师事务所、安徽牧青律师事务所、安徽玉金律师事务所、安徽齐楚律师事务所、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广东德纳(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大皖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杨启胜变更为刘克蒙;
安徽牧青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谢媛媛变更为陈永松;
安徽玉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姚玉金变更为徐奎;
安徽齐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高翔变更为付桂松;
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奚俊俊变更为郑方子穗;
广东德纳(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汪洋变更为田涛。
皖司许可〔2026〕4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杨启胜、刘克蒙、汪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安徽大皖律师事务所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安徽大皖律师事务所设立。
2026年3月12日
相关阅读
01争议解决 |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法律责任解析 – 元仁诉语 – 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02争议解决 | 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典型案例厘清法律责任边界 – 元仁诉语 – 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03房地产建工 | 浅析开发商代购房者偿还按揭贷款后的维权路径 – 元仁诉语 – 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04争议解决|人民法院案例库视角下的请托纠纷返还裁判观点 – 元仁诉语 – 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05争议解决|“三权分置”视角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则与程序 – 元仁诉语 – 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06房地产建工 | 开发商担保义务在商品房买卖类案件中的裁判规则与实务指引 – 元仁诉语 – 内蒙古元仁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