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非律师办理两起案件取保候审
近日,王非律师办理两起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办案机关指控某公司在从事债务优化、催收协商等业务时涉嫌犯罪,将该公司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羁押归案。嫌疑人A某在该公司担任销售部门主管被刑事拘留。
王非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和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认为该公司从事债务优化等业务,是否构成犯罪有待办案机关查实;A某在公司仅仅参与销售业务,对公司运作模式并不了解,对具体业务并不知晓,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没有参与员工培训,对公司资金没有参与管控,即使犯案也属被动参与,情节轻微;并提交该A某家庭情况等证明材料。
办案机关综合考量众多因素之后,在对该案大部分人员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对A某不予批捕,办理取保候审。
本案系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涉嫌犯罪案件。
嫌疑人B伙同多人,在全国多地以消费者身份购买过期、篡改日期、三无标识等假冒伪劣商品,然后向生产销售厂商主张惩罚性赔偿。办案机关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办,并将嫌疑人B等多人刑事拘留。
王非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当事人,了解基本案情,和办案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和学界论述材料,认为职业打假是否应予刑事追责在学界和实践中均存有巨大争议。知假买假,如果没有实施威胁恐吓行为,通过合法程序,在法定范围内主张赔偿,其本身不具有违法性,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即便近阶段对知假买假涉嫌敲诈勒索采取高压态势,在个案中也应区别对待,不能一概作为刑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避免刑事追究随意扩大,导致罪刑责显失公平。就本案而言,涉案金额较小,系家庭成员小范围犯案,没有大规模组织行为,主张赔偿没有超过法定范围,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没有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不应构罪。即使犯案,也属情节轻微,应予取保。
检察院采信辩护律师意见,对该案当事人不予批捕,办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