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的要求,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有关规定,在总结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现场办)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7:30(夏令时);
办理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3楼城乡居民保中心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