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2026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中国海事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在北京举行。 本届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 仲裁领域国际组织以及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代表、企业等来自 41个国家和地区近390人现场参会。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聂文慧介绍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70年来深耕仲裁事业取得的成果。他指出,当今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对国际争议解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理论创新,树立共治融通、互利共赢的仲裁理念;坚持制度创新,构建对标一流、适配时代的仲裁规则;坚持实践创新,打造科技赋能、护航产业的仲裁服务;坚持文化创新,塑造守正创新、开放包容的仲裁生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高晓力表示, 60年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推动国际贸易法律规则统一方面作出了贡献,期待委员会在该领域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最高法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发布仲裁年度报告、汇编典型案例、开展仲裁员与法官联合培训等一系列务实举措,努力打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下一步,法院将一如既往支持仲裁,不断提升仲裁司法审查工作质效,推动仲裁事业健康发展,助力仲裁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 Anna JOUBIN-BRET表示,近年来,该委员会持续努力推进国际贸易法协调与统一,在坚守仲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推动程序创新,积极探索数字技术赋能仲裁的实现路径,取得一系列成果。愿与各方携手合作,完善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共建稳定透明的国际经贸法治秩序。
国际调解院秘书长郑若骅表示,调解作为一种体现东方智慧的争议解决方式,近年来,随着《新加坡公约》和《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等国际规则的落地,日益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在解决商事和投资争议方面提供了有效可行的替代方案。国际调解院是国际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她介绍了国际调解院的治理结构、受案范围、调解原则和案例,并表示国际调解院愿与仲裁界一道,共同为跨境争议提供多元化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表示,为推进中国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中国法院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新仲裁法有关规定,准确适用《纽约公约》,善意履行公约义务,严格审慎界定公共政策,坚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积极促进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积极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下一步,中国法院将继续履行《纽约公约》义务,落实新修订仲裁法的各项内容,做好配套司法解释工作,与各国仲裁界、法律界同行加强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推进中国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以法治的确定性维护跨境交易秩序,稳定商业预期。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表示,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修订实施为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仲裁机构的改革创新激发了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我国涉外仲裁加快成长发展,仲裁的社会评价、公信力、竞争力持续提升,我国仲裁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司法部将深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构筑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融通平台;推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打造开放包容、互鉴共赢的融通品牌;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构建共商共建、互学互鉴的融通格局。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典型案例发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今年 6月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该委员会副主任龙传红主持发布了 十二个典型案例,从东南非洲的钻石矿权保险到东北亚轨道交通采购,从东盟港口贸易到中亚、西亚能源基建,从非洲工程项目到南美洲跨洋代理,从南亚联营体查明法律适用到中东跨法域裁决执行,既有传统跨境商事争议,又有数字化线上仲裁审理新模式,既有标的金额巨大的重大合作争议,又有牵系多方主体的利益博弈,既有不同法系规则的碰撞交融,又有跨境履约、域外执行叠加的多重难题。
为进一步深化国际仲裁机构间务实合作,论坛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别与非洲仲裁协会、吉尔吉斯斯坦工商会国际仲裁院、越南国际仲裁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指出,面对全球经贸格局深刻调整与技术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广大涉外律师应持续锤炼专业能力,善用数字化工具,恪守职业伦理。全国律协将持续深化与贸仲等仲裁机构的协作,引导律师行业积极投身国际仲裁实践,与全球法律同仁携手推动国际仲裁事业行稳致远,为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龙传红表示,本次论坛围绕全球法治融通、仲裁守正创新、产业前瞻赋能展开了兼具历史厚度、全球视野与时间价值的高水平研讨。面对全球经贸格局深度调整,国际仲裁发展要坚持和谐融通,筑牢国际仲裁秩序根基;坚持守正创新,构建富有韧性的仲裁治理体系;坚持前瞻赋能,释放国际仲裁双向时代价值。贸仲将与全球同仁一道,为完善全球商事治理、推动世界经贸高质量发展贡献仲裁力量。